通知公告
山东师范大学关于开展师范生“我的教师梦”主题演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06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引导广大师范生坚定从教信念、厚植教育情怀,落实省教育厅、团省委通知要求,特组织开展“我的教师梦”主题演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5月底。

二、参与对象

山东师范大学各学院师范生(包括教育类硕士研究生)。

三、演讲内容

演讲紧扣“我的教师梦”这一主题,内容可分享个人学习成长经历、教育实践体会以及对教师职业的理解与憧憬。演讲人员要语言流畅、观点鲜明、条理清晰、情感真挚,具有较强的感染力。时间不超过5分钟,可使用PPT、背景音乐等辅助演讲。

四、活动流程

(一)学院推荐。各学院于5月15日前推荐报送优秀选手,每学院2-3个。将推荐演讲视频和《演讲视频推荐汇总表》(加盖推荐学院团委公章PDF版,后附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校团委邮箱tw@sdnu.edu.cn。

视频为MP4格式视频,视频清晰度不低于720P,图像、声音清晰,不抖动、无噪音,文件不超过700MB。开头显示演讲者姓名、专业、培养层次、院校。视频中不得使用未经授权的图片和音视频。

(二)学校择优推荐。学校将于5月24日前择优推荐优秀选手,报送至山东省教育厅、共青团山东省委。

(三)演讲展示。山东省教育厅、共青团山东省委择优对演讲视频进行优化剪辑和包装,陆续在山东教育发布、山东教育电视台等微信公众号、视频号进行宣传展示。

五、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对报送视频内容进行严格审查。活动组织方具有报送作品的展示、出版、汇编、发行及网络传播等权利,演讲者享有署名权。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楼雨杭 86182981

李嘉琦 86181717

附件:

附件1:鲁教师函〔2024〕18 号山东省教育厅 共青团山东省委《关于开展师范生“我的教师梦”主题演讲活动的通知》

附件2:推荐汇总表

共青团山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山东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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