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山东师范大学关于举办山东师范大学“跳蚤市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25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

在毕业季到来之际,毕业年级学生的闲置物品无处安放,许多尚能使用的物品被随意丢弃,为了服务全校师生,满足同学处理闲置物品的需求,学校安全管理处、校团委、校学生会(研究生会)联合举办跳蚤市场活动,对闲置的物品进行充分利用,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建设节约型校园,提高大家的环保意识。

一、活动时间

2024年5月25日-6月10日 9:00—21:00

二、活动地点

千佛山校区:5号宿舍楼后及大礼堂北路(艺林路)、图书馆东西路(登攀东路、登攀西路)

长清湖校区:图书馆东侧南北大路(路段长度:图书馆至竹苑21号楼,共计约350米)

三、参加人员

毕业年级的本科生、研究生

四、区域、时间划分

千佛山校区活动区域分配详见《跳蚤市场活动(千佛山校区)区域分配图》(附件一)。

长清湖校区活动区域分配详见《跳蚤市场活动(长清湖校区)区域分配图》(附件二)。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团委

1.学院全权负责本学院区域的安排,准备活动所需要的物资,如遮阳棚、桌椅等。活动期间,自觉保持相应区域卫生整洁。

2.学院全面负责本学院所辖区域的秩序,保证文明交易,严防出现不文明行为。

3.各学院要保证学生参与活动的物品符合要求。

4.各学院应安排一名辅导员全面负责此项工作,保证现场秩序和活动安全。

(二)安全管理处

1.对活动开展进行审核批准。

2.安排保安维持监督活动现场秩序,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三)校团委、校学生会(研究生会)

1.拟定、下发活动通知。

2.划分各学院活动区域。

六、交易注意事项

(一)待售物品必须是生活中尚可使用的二手物品,活动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上开展,严禁不正当的竞争。交易中买卖双方对物品价格、质量如存在异议,应协商解决,切不可发生争执甚至打斗,此类现象如有发生,情节严重者将校规校纪处理。

(二)建议售卖的物品:文具、电子产品、运动器材、服饰鞋类、书籍本册、棋牌娱乐、生活用品等。

(三)此次二手用品交易活动专为我校学生提供,不接纳任何校外商业人员参与,卖方需出示身份证和学生证,坚决遏制假冒伪劣用品,届时学校将会严格审查,一经发现,取消该摊位参加活动的资格并上报学院。

(四)此次活动为广大同学提供一个交流、学习、进步的平台,各学院负责本院秩序的维持,只能在划分好的范围内进行摆摊,严防在买卖过程中出现不文明事件。

(五)本次活动交易的物品均为私人的二手用品,不得以盈利为目的,秉着自由买卖的原则,交易结果由买卖双方自行负责。

(六)本次活动禁止交易食品、烟、酒、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品、大功率电器、来源不明物品以及一手商品等。

(七)如若活动遇雨顺延,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安全管理处 校团委 校学生会 校研究生会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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