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第一届山东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6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发挥学生创新精神,提高学生创业能力,加快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充分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构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蓄水池”,选拔优秀创新创业项目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和山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等四项赛事,经学校研究决定,举办第一届山东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激发我校大学生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让青年学生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磨砺意志、锤炼品格。

旨在为加快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和综合改革提供有力支撑,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旨在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服务地方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学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旨在通过项目立项评审和培育扶持,构建我校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资源库”和“蓄水池”,为遴选优秀创新创业项目参加全国、全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提供备赛项目。

二、组织机构

大赛设立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大赛组委会”)。由团委、教务处、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研究生院、学生工作部、研究生会、学生会等单位组成,负责大赛各项工作的协调、组织。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校团委,负责大赛的日常事务。

大赛设立竞赛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大赛评委会”)。由大赛组委会聘请校内外相关领域专家学者、企业家、风险投资界人士等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立项评审工作。

三、大赛时间

2023年10月----12月。

四、参赛资格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可参与全部赛事,毕业五年内的本硕博毕业生(35周岁以下)可参与科技发明制作类创业组赛事。

五、大赛组织形式

山东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采取“1+‘N’”模式。

(一)“1”即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主体赛下设 4 个类别的赛事,一是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二是哲学社会科学类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三是科技发明制作类,四是文化艺体创业类。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

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主要包括学术论文、科技建议,作品展现形式以学术论文为主。此类项目侧重于考察基础学科学术探索的前沿性和学术性,注重作品的科学性、创新性和应用性,需要团队提供论证严密、文字简洁的学术论文、科技建议,应做到有说服力,经得起理论推敲和实践检验。

2.哲学社会科学类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

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主要是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 6 个领域进行调查研究,包括学术论文、调查报告、咨询报告。重点关注成果的思想性、理论性、学术性、规范性、应用性、研究方法、语言逻辑以及社会反响等方面。团队应当关注当今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调查,注重成果的现实意义和前瞻意义。

3.科技发明制作类

科技发明制作类包括科技发明和技术开发。成果应有较高的科技含量,能够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需要具有新颖性、先进性、实用性等,同时应当具有应用价值和转化前景,要具有现实意义和实际价值。

根据项目团队是否进行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分为创意组与创业组。

(1)创意组:项目处于创意阶段,注重于发掘优质创意,即参赛项目需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并符合以下条件: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学校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2)创业组:项目处于初创萌芽阶段,即参赛项已进行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同时需满足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文化艺体创业类

文化艺体创业类主要包括创业实践类、公益创业类等,注重考查市场与文化、艺体、科技等领域的融合发展,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创业实践类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且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以盈利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公益类项目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二)“N”即系列配套活动。

学校结合比赛活动要求,为提升全校师生的参赛信心、参赛能力,特推出系列配套活动。

1.创新创业交流会

学校拟邀请在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和山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等四项赛事中曾获国家级金奖、特等奖的优秀项目团队面向全校师生进行竞赛经验的交流分享、项目成果的展示与汇报,使得校内外项目团队互相交流学习,提升项目团队参赛能力。

2.专题培训班

为帮助团队精确选题、打磨作品、提升作品竞争力,学校经研究特举办专题培训班。专题培训班将分为两个类型:

(1)创新创业师资培训班

针对项目选题、团队管理、项目计划书的撰写、演示文稿的制作等学校将开展面向指导教师的系列专题培训班。

(2)双创人才训练营

针对项目准备、项目推进、项目路演等学校将开展面向参赛学生的系列专题培训班。

3.优秀项目展览会

为进一步提升全校师生的创新创业文化氛围,增强全校师生对竞赛的感知度,学校将对本届优秀项目团队进行集中展示;项目团队可结合自身特色并相关实物参加此次展览会;全校师生可前往参观学习、进行咨询交流。

4.企业实践训练营

学校将组织相关指导教师与参赛学生前往企业进行参观学习、交流互动,推动学术研究走出校园、走向企业、落地实践,致力于为团队提供打磨作品的平台。

5.颁奖仪式

为激发教师和学生的参赛热情,学校将结合整个大赛的开展情况进行总结与表彰。

六、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2.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的参赛项目,请在比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3.各院(部)负责审核参赛对象的资格,大赛组织委会对项目参赛资格具有最终决定权。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举办第一届山东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我校就业创业教育、促进大学生创业实践的有效举措,对于引导和帮助大学生转变就业观念、培养创新意识、提高创业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各学院要结合各自实际,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大赛的组织工作。

2.广泛动员,密切配合。大赛开展时间长、内容多、任务重,各个阶段又各有其侧重点。各院(部)要广泛动员,认真遴选,既要保证参赛项目质量,也要扩大和提升大赛的参与面、受益面、影响力,努力为实现大赛的育人目标发挥积极作用、提供有力保障。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院(部)要将大赛宣传作为工作重点,摆上日程,列入计划。注重运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手段,在学生中营造关注、理解、支持大学生投身创业的良好氛围,同时提升赛事的影响力与品牌传播力。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团委 教务处 科学技术处

社会科学处 研究生院 学生工作部

财务处 研究生会 学生会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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