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校共青团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11 来源: 浏览次数:

各院级单位团委(团总支):

根据山东师范大学共青团组织2024年各项工作的推进情况,结合山东省高校共青团2024年度考核意见的要求,现将2024年度全校共青团工作考核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各院级单位团委(团总支)

二、考核内容

以《山东师范大学共青团2024年工作计划要点》为基本内容,结合《山东师范大学2024年度共青团工作考核方案》,兼顾其他工作内容。

三、考核办法

考核根据《山东师范大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的规定,综合运用团内评价(占70%)、互学互评(占15%)、第三方测评(占15%)等方式,组织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学院党政领导、本单位师生、各院级单位团委(团总支)负责人、第三方人员进行测评。

考核方式包括:

1.团内评价。由校团委组织实施,依据《山东师范大学2024年度共青团考核团内评价细则》(见附件1)进行打分,综合日常工作成绩、年终工作总结、特色工作开展情况等,运用调研、督查、座谈等方式,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定期调度、全程监测、跟踪督促。

2.互学互评。12月底校团委组织各院级单位团委(团总支)述职交流和互评打分。

3.第三方测评。12月底校团委组织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学院党政领导及随机抽取的师生代表、校外专家评委进行测评打分。

4.结果汇总。1月初,校团委对各方面分数进行汇总归纳,形成综合评价结果,提交学校,评选出“五四红旗团委”“先进团委”。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简化报送流程。本次考核只报送电子版材料。

(二)规范材料格式。电子版材料报送请以学院名称建立文件夹,包括以下内容:

1.工作总结报告。字数严格控制在2000字以内,题目用小2号华文中宋,题目为“2024年XX学院共青团工作总结报告”;正文为仿宋_GB2312四号字,一级标题用黑体,二级标题用仿宋加黑,固定行间距26磅;落款为“XX学院(部)团委(团总支)”,时间统一为“2024年12月”。

2.《需申报项目及奖励加分汇总表》及相关申报材料(附件2)。

3.《2024年学校共青团主要荣誉统计》(附件3)。表中荣誉只统计所获共青团相关省级及以上荣誉,并提供对应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的电子版

(三)明确考核责任。各院级单位团委(团总支)负责同志要严把关口,切实担负好报送材料和数据的审核责任,严禁夸大工作、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取消相关单位“五四红旗团委”和“先进团委”的评选资格。各类材料未按要求报送,或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本次考核数据涵盖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15日,12月15日以后数据顺延至下年度考核。

2.“智慧团建”数据抽查截止时间为12月15日24:00。

请于12月17日(周二)下午下班前将压缩后的文件包发送至团委邮箱tw@sdnu.edu.cn;联系人:王锦;联系电话:82388。

附件:

1.《山东师范大学2024年度共青团工作考核方案》(附件1)

2.《需申报项目及奖励加分汇总表》(附件2)

3.《2024年学校共青团主要荣誉统计》(附件3)

共青团山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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