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
根据第十四届“挑战杯”山东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安排,为深入推进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鼓励学生在社会实践与社会观察中增进对国情社情的了解,将所学知识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推动更多同学积极有序参与竞赛,结合我校前期工作推进情况,现就组织参加第十四届“挑战杯”山东师范大学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通知如下:
一、竞赛基本情况
1.竞赛概况及省级竞赛安排。“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是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中国科协、全国学联和省级人民政府主办的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实践性和群众性的创业交流活动,每两年举办一届。山东省竞赛将于4月份左右举行。
2.校级竞赛有关安排。校级竞赛由学校竞赛组委会负责实施,分为校级复赛(2023年10月中旬)、校级决赛(2023年12月)。在第八届、第九届“互联网+”竞赛中取得省级金奖及以上奖项的项目将直接推至校级决赛,校级决赛将按照省赛分配名额遴选项目参加省级复赛。
3.奖项设置。竞赛设项目金奖、银奖、铜奖,由校级决赛统一评定。设院(部)集体奖(挑战杯1个、优胜杯9个),按所推报项目获奖名次赋分,核算总分后评定(金奖项目每个计100分,银奖项目每个计70分,铜奖项目每个计30分,如遇总分相等,则以获金奖的个数决定同一名次内的排序,以此类推至铜奖)。
二、参赛条件
1.参赛资格。根据赛事参赛对象要求,我校参赛队伍归属普通高校赛道,即2024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山东师范大学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在校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可参加。硕博连读生、直接攻读博士生若在2024年6月1日前未通过博士资格考试的,可以按硕士研究生学历申报作品;本硕博连读生,按照四年、二年分别对应本、硕申报。博士研究生仅可作为项目团队成员参赛(不作项目负责人)、且人数不超过团队成员数量的30%。
2.基本要求。参赛项目应有较高立意,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政策导向。应为参赛团队真实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存在剽窃、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已获往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项目,不可重复报名。已获往届“挑战杯”山东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山东省大学生创业大赛金奖(特等奖)但未获得往届以上竞赛(大赛)全国决赛金奖(特等奖)、银奖(一等奖)的项目可报名参赛。
3.项目分类。大赛聚焦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和乡村振兴、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山东重要指示要求,设置六个组别:
(1)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突出科技创新,在人工智能、网络信息、生命科学、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2)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重大历史任务,在农林牧渔、电子商务、旅游休闲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3)城市治理和社会服务: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政务服务、消费生活、医疗服务、教育培训、交通物流、金融服务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4)环境治理和可持续发展:围绕可持续发展战略,在环境治理、可持续资源开发、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应用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5)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突出共融、共享,紧密围绕“一带一路”和“长三角”“黄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经济圈”等经济合作带建设,在工艺与设计、动漫广告、体育竞技和国际文化传播、对外交流培训、对外经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6)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到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主要讲话精神,在黄河生态保护修复、国土空间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滩区拆迁、生态旅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三、赛事规则
1.竞赛参赛项目要严格遵守《“挑战杯”山东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章程》规定
以项目团队形式参赛,每个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每个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3人。对于跨校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项目的申报单位,山东省组织协调委员会最终明确项目的申报单位。对于我校跨院(部)组队参赛的项目,各院(部)须事先协商明确项目申报单位,如无特殊说明,原则上以团队首位成员(负责人)所在单位为申报单位。
每人(每个团队)限报1个参赛项目;每个参赛项目只可选择参加一个组别,不得兼报。参赛项目涉及知识产权的,在报名时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
对于已工商注册的项目,在报名时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股权结构等材料)。已工商注册项目的负责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竞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参赛项目可提供项目实践成效、预期成效等其他相关材料(包括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带动就业情况等)。
参赛项目涉及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新药物等的研究时,申报者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评审要点
突出实践导向,在考察项目商业价值的基础上,更加注重考查学生了解社会现状、关注社会民生、解决社会问题的意识、能力和水平。具体包括项目的社会价值、实践过程、创新意义、发展前景和团队协作等方面。
四、注意事项
1.各院(部)应结合实际,采用适当方式组织院级初赛。经过院级初赛后,每院(部)向校级复赛提交不超过10项作品,学校将通过复赛选拔遴选参加校级决赛作品名单,并最终确定推荐省赛名单。
2.请各院(部)在前期有序推进前提下,有序组织院级初赛,原则上院级初赛应在10月10日前完成。10月15日下午下班前,将推荐参加校级复赛作品【项目申报表(附件2)+商业计划书】的电子版(所有作品汇总至一个文件夹,以学院+十四届“挑战杯”命名)、推荐作品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3)发团委邮箱(tw@sdnu.edu.cn),纸质版汇总表和作品纸质版(一式一份)交团委办公室(千佛山校区文化楼113,长清湖校区英华楼220室)。
五、工作要求
1.聚焦主责主业,强化实践育人。要提高政治站位,聚焦为党育人功能,将创业计划竞赛作为带动广大学生投身社会实践、深入了解国情社情、提升社会化能力的重要载体,切实增强工作实效。
2.积极改革创新,做好赛事组织。要准确把握竞赛的功能定位,切实转变工作理念,更加注重实践导向,更加注重资源下沉,更加注重将“结果导向”转变为“过程导向”,创新方式,精心组织。
3.用好线上平台,广泛发动参与。要充分把握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注重发挥互联网扁平化优势,充分依托竞赛搭建的线上平台,强化优质资源供给,引导学生广泛参与,服务更多学生成长发展。
联系人:周勇 82980 徐钰婷19863676043
第十四届“挑战杯”山东师范大学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组织委员会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