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创新创业教育是高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推进“双创”教育的重要抓手。为进一步总结工作经验,表彰先进,激励学生积极参与创新创业工作、教职工积极投身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进一步营造学校创新创业氛围,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校团委拟组织开展2023年度创新创业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从事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管理人员,《创新创业》课程教师,创新创业竞赛指导教师,各学院(部)推荐创新创业工作先进个人1人。
二、评选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学校有关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政策要求;
2.服务意识强,热爱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专心为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活动服务,具备创新创业相关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素养,能够扎实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各项具体工作;
3.恪守职责,认真做好学生创新创业日常工作,上报各种资料准确、及时,按时、按量、优质完成学校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4.工作成绩突出,学生满意度高,各类大赛成绩优异,以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类大赛获得省级(含)以上奖项的个人优先;
5.原则性强,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三、评选程序
1.各学院(部)根据文件精神进行宣传发动,开展自评、自荐或推荐工作。
2.拟申报个人填写《山东师范大学2022年度创新创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
4.各学院(部)于12月18日12点前将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tw@sdnu.edu.cn,同时提交纸质版材料至两校区团委办公室(千佛山校区文化楼0113室,长清湖校区英华楼220室)。
5.团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学校审核同意后予以表彰。
四、其他
联系人:周 勇 楼雨杭
联系电话:86182982 18765803400
附件:《山东师范大学2022年度创新创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共青团山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3年12年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