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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师大团发[2015]1号关于授予冯骋等12名学生“山东师范大学杰出青年志愿者”称号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5-03-20 来源: 浏览次数:

山东师大团发[2015]1号关于授予冯骋等12名学生“山东师范大学杰出青年志愿者”称号的决定

栏目名:办公文件 录入时间:2015年01月12日 作者:佚名 浏览:

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做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支教工作的通知》(中青联[1999]46 号)精神,20138月,我校选派法学院冯骋、教育学院伊曼、体育学院彭钊、体育学院郑东方、文学院子央、文学院刘孟頔、美术学院尚宪福、传媒学院王春月、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童苗苗、心理学院徐洁、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王丽、 商学院蔡娜等 12 名同学组成山东师范大学第十五届研究生支教团,参加全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支教工作,自2013 8月至2014 7月在重庆市荣昌县开展支教工作。在受援地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支持下,他们秉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克服困难,全心投入教学和学校管理等工作,开展了募捐物品、七彩课堂、爱心服务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志愿服务活动,出色地完成了任务,展示了我校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和扎实的学识素养,为西部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受到受援地政府和学校师生的一致好评,为学校赢得了良好声誉。

为表彰冯骋等 12 名学生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志愿奉献西部、服务祖国人民的先进事迹,团委研究决定授予冯骋、伊曼、彭钊、郑东方、子央、刘孟頔、尚宪福、王春月、童苗苗、徐洁、王丽、蔡娜“山东师范大学杰出青年志愿者”称号。希望全校广大青年团员以他们为榜样,在学习中自我锤炼,在实践中自我提升,在奉献中实现抱负,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学校加快建设特色鲜明国内一流综合性师范大学的进程中贡献智慧和力量。

 

共青团山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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