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至7月6日,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暑期“三下乡”青助法治实践队赴山东省新泰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了以“防卫案件判决说理规范化研究”为主题的实地调研活动。
本次实地调研活动旨在探究正当防卫的法律规定在实践中的适用问题,从实务角度深入研究防卫案件判决说理的规范化问题,加深对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和正当防卫认定标准的理解。
7月5日上午,调研团队到达新泰市人民法院开展调研。对于团队成员提出的问题,新泰市人民法院的法官进行了逐一解答,并且给出了合理有效的意见和建议。队员们还整理了全国近10年来舆情影响较大或较为典型的防卫案件,借此契机与法官们探讨舆情对防卫案件审理的影响。防卫案件的审理不仅涉及当事人的利益,而且事关价值导向。所以要在送达起诉书、书写判决书、公开庭审等过程中充分释法说理,既要回应当事人关切,以实现服判息诉;也要回应公众疑惑,以弘扬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官认为防卫案件无法也不能建立一套简单模板进行机械化套用。做好防卫案件的释法说理,一方面需要法官提升文书写作能力,另一方面需要上级法院出台更具针对性的文书写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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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下午,调研团队与新泰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座谈会。团队阐述了“防卫案件判决说理规范化研究”这一项目的调研内容和研究目的。检察官们针对队员提出的正当防卫认定标准及尺度、防卫案件文书说理、舆论对案件审理的影响、正当防卫的证据采信等一系列问题进行回答,并结合实务案例进行了详细讲解。高主任认为,判断防卫限度时要考虑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不能做苛求当事人的事后诸葛亮,但也要保持理性。对于舆论对案件审理的影响,李娴娴检察官认为舆论是一把双刃剑,它既有监督作用,也会误导群众。面对涉案舆论,民众应该保持理性,司法人员则应站在事实证据上做出公正合理的处理,不能盲目迎合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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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6日,实践团队负责人及成员到达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员们参观了法院的日常工作场所,通过相关引导员的讲解,对法院发挥党建示范引领作用、信息化建设、诉源治理工作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并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进行了面对面交流,共同探讨正当防卫与裁判说理的问题。刑一庭青年干警针对同学们提出的正当防卫认定、防卫案件文书说理、舆论对案件审理的影响、人案配置等问题进行逐一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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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无小案,小案不小办”,每一个刑事案件的裁判和法律文书的撰写,都是法庭人员经过探讨和合议后的智慧结晶,法官们的办案理念让队员感受到司法为民的情怀。法官们认为,好的裁判文书要在释法说理部分将“法理”“治理”“情理”相融合,以严格的法理彰显司法权威,以公认的情理展现法治的良知,使司法办案更有温度和人性化,达到司法办案的公平公正。谈及舆论与法律的关系时,法官们认为,在审判实务中,确实存在防卫案件的判决结果与公众朴素的正义观不一致的情况。但法与舆论本身并不对立,法和公众监督也不相悖,最终目的都是为了让有罪者受惩罚,让无辜者不致蒙冤,起到惩罚和改造犯罪人、安抚受害人、教育公众的作用。法院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在此基础上倾听社会的声音,经过综合考量和合议得出具有良好社会导向的裁判结果,最终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三个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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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调研,同学们感受到司法人员司法为民的情怀和严谨求实的工作精神,更真实地了解了司法机关的工作环境和案件审理情况,有利于提升团队对正当防卫知识的理解和应用能力,加深对裁判文书写作方法和作用的理解。
审核人:唐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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