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切实加强高校共青团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的统一部署,近日,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委高校工委联合下发《关于从全省高等学校中选派共青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的通知》,经学校党委同意,现予以转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职名额及岗位:2名省内挂职,1名派往青海挂职,岗位为各县(市、区)团委副书记,副省级城市的县(市、区)团委副书记。
二、挂职人员条件:参加工作一年以上;从事共青团工作,担任基层团总支委员及以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副科级干部及以上(含代理团总支副书记);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具备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作风过硬、能吃苦、有奉献精神。
三、挂职工作期限:选派干部的工作期限为2010年12月至2011年12月。
四、有关选派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步骤详见附件1。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人选的推荐工作,填写《山东师范大学选派干部登记表》(附件2),于12月6日上午11:00前将电子版发至:tw@sdnu.edu.cn。
联系人:于晓明
联系电话:86180643
附件:1、 [点击浏览该文件:2010120316160559547-鲁青联2010-56号山东省选派高校挂职干部通知.rar]
2、 [点击浏览该文件:2010120316161735164-山东师范大学选派干部登记表.doc]
党委组织部
团 委
201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