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0年度共青团工作先优评选和年终工作总结交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16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10年度共青团工作先优评选和年终工作总结交流的通知

栏目名:最新公告 录入时间:2010年12月02日 作者:团委 浏览:

各团总支:

    2010年我校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紧紧围绕学校60周年校庆等一系列中心工作,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做出了令人可喜的成绩。为了总结成绩,交流经验,促进我校共青团工作进一步发展,根据工作计划安排,本学期末团委将评选表彰2010年度团的对外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校园文化活动优秀学生社团、“十佳”明星社团、学生社团优秀指导教师、优秀社团干部、校园文化活动先进个人,课外科技创新活动优秀组织单位、优秀指导教师、先进个人,青年志愿者活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团的专职干部优秀论文,并将进行团总支工作总结交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0年度共青团有关工作先优评选标准及要求

(一)对外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

1、评选类别

1)团的对外宣传工作先进集体为本年度团的宣传工作成绩突出的学院团总支。表彰数额和名次依据所上报的本单位2010年度在校内外新闻媒体上发表作品的数量和质量确定。

    (2)团的对外宣传工作先进个人为本年度为学校、学院团的宣传工作做出突出贡献或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一般包括学生记者、通讯员和信息员等。具体表彰数额根据各单位的提名确定。

2、材料报送

1)各单位统一报送2010年度对外宣传和学生获奖相关材料。

2)报刊类对外宣传稿件原件由各单位留存,校外市级以上报刊统一上交用A4纸粘贴的复印件(报刊要复印报刊头),校报无需复印只统计报道次数;电视台或电台报道需开具相关证明;校外网站报道需上交打印稿(校内网站统计“齐鲁师轩”、“师大共青团”报道次数,无需打印)。

3)本年度暑期社会实践的报道复印件也包括在内,一并上交(报道次数在清单中一并汇总)。

4)获奖材料需报送获省级以上(含省级)奖励的证书复印件(A4纸)。

(二)优秀学生社团、“十佳”明星社团、学生社团优秀指导教师、优秀社团干部、校园文化活动先进个人评选

1、优秀学生社团须在团委或院团总支注册成立1年以上,服从学校及学院的统一管理;组织建设规范,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有合理的人员结构,有明确的指导老师和挂靠单位;每学期开展2次以上社团活动,有计划有总结,活动得到社员及校内师生的好评。评选数量不超过本单位社团总数量的30%。

2、“十佳”明星社团应首先符合优秀学生社团的评选条件,每学期开展社团活动5次以上,在校内外有一定的知名度,师生有较高评价。每个学院可推荐1个院级社团参评“十佳”明星社团。参评社团均须上报1000字左右的总结材料。

3、学生社团优秀指导教师应担任社团指导老师或顾问1年以上,热心学生社团活动,每学期具体指导并参与社团活动2次以上,在专业上、思想上给予社团相应指导,得到师生好评,所指导社团达到优秀学生社团标准。评选数量按照各学院院级社团数量的10%推荐上报,学校将根据上报情况差额评选。

4、优秀社团干部应担任社团部门负责人1年以上,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相应专业特长,带领本社团开展有声有色的活动并得到社员好评,无违反校规校纪现象,所负责社团应符合优秀学生社团标准。数量按照各学院院级社团数量的40%推荐上报。

5、校园文化活动先进个人应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校园文化活动,并在活动中有突出表现;思想进步,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无违反校规校纪现象。在学校60周年校庆系列活动中表现突出者请各单位重点考虑。评选数量不超过学院学生人数的5%。

6、校级社团各项评选由校社团联合会统一组织上报。其中,推荐15个社团参评优秀学生社团,推荐4—6个参评“十佳”明星社团,推荐6-8名指导教师参评优秀指导教师,推荐20名左右的同学参评优秀社团干部。

(三)课外科技创新活动优秀组织单位、优秀指导教师、先进个人评选

1、优秀组织单位为本年度课外科技创新工作成绩突出的学院团总支。积极组织参加学校开展的“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竞赛等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积极组织校园学术科技报告、科技创新讲座,开展科普教育、科技服务等实践活动。评选数额和名次依据各单位组织参与相关活动质量、效果及获奖数量等确定。

2、优秀指导教师应积极指导学生参加“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竞赛等学校开展的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或积极参与学校或学院组织的校园学术科技报告、科技创新讲座,指导学生进行科技服务等实践活动;或积极参与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活动,指导学生开展课外科技创新课题项目研究,并做出一定成绩。各学院根据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择优推荐上报,学校将根据上报情况差额评选。

3、先进个人应积极参加“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竞赛等学校组织开展的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积极组织、参与校园课外学术科技报告会、科技创新讲座,利用课余时间开展科技服务等实践活动;独立或与他人一起承担科研课题或积极参与教师的科研项目并做出一定成绩。各学院根据实际参与课外科技创新活动的人数择优推荐上报,最多不超过5%。

(四)青年志愿者活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

1、先进集体须在团委或院团总支注册成立1年以上,服从学校及学院的统一管理;组织建设规范,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持续定期开展活动,学期开展2次以上志愿服务,有计划有总结,活动得到成员及校内师生的好评,在学校内外具有一定影响。评选数量不超过本单位志愿服务队总数量的30%。

2、先进个人参加志愿服务时间一年中累计不少于60小时;承担团队重要工作,业务精,综合素质高,在志愿者中享有较高威信;自觉践行志愿服务精神,严于律己,作风扎实,成绩显著,工作富有计划性,创造性,受到各方好评,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校庆志愿者请各单位重点考虑,不再单独表彰。评选数量不超过学院学生人数的5%。

(五)团的专职干部优秀论文评选

    团的专职干部优秀论文指团的专职干部2010年度已发表的论文或虽未发表但具有较高质量的论文(已获校级以上奖项的不再上报),每名专职团干部可上报1篇参评。已发表的论文需注明,并交报刊或杂志复印件,未发表的交打印稿,同时均需发送电子稿。

二、年终团总支工作总结交流

各团总支在认真总结工作的基础上,以工作大事记的形式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团总支工作总结交流暂定2011年1月上旬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各团总支提前做好准备。

 

各单位请于12月8日前报送2010年度对外宣传和学生获奖相关材料,其余材料报送时间均为12月16日前,所报材料均需报打印稿一份(盖章),并同时报电子版(邮箱:tw@sdnu.edu.cn)。

上报先进个人格式为: WORD文档,每行8名,人名之间用两个空格间隔,名字为两个字的中间加两个空格,仿宋小四号,行间距为固定值23磅;大事记、论文及事迹材料规格为:WORD文档,标题黑体三号,正文仿宋四号,默认页边距,行间距为固定值25磅

 

 委

2010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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