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山东师范大学学生会改革情况
发布时间:2021-11-21 来源: 浏览次数: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截至2021年11月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校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项目 评估结论 备注
1.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是□否
2.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是□否
3.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是□否 实有55人
4.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是□否 实有5人
5.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是□否 实有6个
6.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工作人员、志愿者外未设其他职务。 ☑是□否
7.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是□否
8.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是□否
9.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是□否
10.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是□否
11.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是□否 召开日期为:2021.11.14
12.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是□否
13.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是□否
14.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是□否
15.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是□否
16.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是□否
17.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是□否

(二)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二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项目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备注
1.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21
2.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21
3.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21
4.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21
5.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工作人员、志愿者外未设其他职务。 21
6.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21
7.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21
8.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21
9.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21
10.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21
11.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21
12.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21
13.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21
具体情况
二级学生会组织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教育学部学生会
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会
经济学院学生会
法学院学生会
体育学院学生会
文学院学生会
国际教育学院学生会
外国语学院学生会
音乐学院学生会
美术学院学生会
新闻与传媒学院学生会
历史文化学院学生会
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会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学生会
化学化工与材料科学学院学生会
生命科学学院学生会
地理与环境学院学生会
心理学院学生会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
商学院学生会
公共管理学院学生会

二、《山东师范大学学生会(研究生会)章程》

山东师范大学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山东师范大学学生会(以下简称“学生会”)是学校党委领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

第二条学生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

斗之中;面向全体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

第三条学生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四条学生会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山东省学生联合会,分别是其团体会员。

第二章 会员

第五条学生会实行会员制。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承认本章程,均为学生会会员。

第六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有权对学生会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

(二)有权参加学生会开展的各种活动。

(三)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及本章程所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七条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本章程。

(二)执行相关决议。

(三)完成各项任务。

第三章 学生代表大会

第八条山东师范大学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关。

第九条学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

第十条学代会行使职权:

(一)制定或修订本章程,监督章程的实施。

(二)听取、审议上一届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四)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

(五)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学联代表大会的代表。

(六)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及时反馈提案处理落实的整体情况,参与学校治理。

(七)讨论和决定应由学代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学代会代表条件:

(一)本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三)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四)密切联系广大同学,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第十二条学代会代表经各学院(部)团委审查,学院(部)党委同意后,召开学生代表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每届任期一年。

第十三条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覆盖各个学院(部)、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非校、学院(部)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40%,女代表一般不少于25%。少数民族学生较多的学校应有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代表。各院(部)代表名额原则上依照各院(部)学生会组织所联系学生人数按比例分配,代表名额不足3人的以3人计。

第十四条学代会代表若出现违法违纪现象或选举单位认为不称职的情况时,经选举单位同意,可免去其代表资格。

第十五条学代会代表出现缺额需要增补时,由缺额单位按程序补选。

第十六条学代会代表的基本权利:

(一)通过符合本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在学代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享有表决权。

(二)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在职权范围内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

(四)对学生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第十七条学代会代表的基本义务:

(一)积极行使代表权利,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按时参加相关会议。

(二)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学校治理的能力。

(三)密切联系学生,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

(四)监督学生会开展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

第十八条学代会的常设机构是山东师范大学学生会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不代替学生会组织行使权益维护等日常执行功能。

第十九条委员会委员由学院(部)团组织推荐,经院(部)党组织同意,由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候选人,经学代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年,学代会如提前或推迟举行,其任期相应改变。

第二十条在不召开学代会期间,由委员会代表全体同学帮助和监督学生会的工作,包括:

(一)监督评议章程实施和学生会工作。

(二)听取、审议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决定学生会主席团成员调整事项。

(四)选举产生参加上一级学联组织代表大会的代表。

(五)讨论和决定应由委员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四章 学生会

第二十一条学生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学校党委的领导和学校团委的指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本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二十二条学生会组织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由一名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实行轮值制度,学生会主席团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不设主席、副主席,设执行主席,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以学期为一个轮值周期,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

第二十三条学生会工作人员原则上不超过60人。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工作部门一般不超过6个,每个工作部门成员设负责人2至3人,工作人员一般不超过6人。学生会确需主办的重大工作或活动,可根据需要以项目化方式招募志愿者,吸收同学参加,因事用人、事完人散。

第二十四条工作人员遴选要求:

(一)应当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二)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三)学生会工作部门成员由学院(部)团组织推荐,经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第二十五条主席团成员遴选要求:

(一)主席团候选人要具有代表性,应当从校、学院(部)学生会工作人员和各领域优秀学生典型中产生。

(二)学生会主席团由学代会选举产生,候选人应由学院(部)团组织推荐,经学院(部)党组织同意,由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

第二十六条学院(部)学生会属于校学生会的基层组织,接受校学生会指导;加强校学生会与学院(部)学生会的工作联动,学院(部)学生会应当充分发挥贴近广大同学的优势,可在校学生会指导下承办面向全校学生的具体工作项目。学生会要广泛动员广大同学的力量来做学生会的工作,善于在班级工作和社团活动的基础上开展符合学校特点、适合同学要求的活动。

第二十七条坚持从严治会:

践行学生会宗旨,珍惜代表服务同学和锻炼提高能力的机会。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坚决防范和克服功利化、庸俗化、“小官僚”等问题。学生会要面向大多数同学,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接受管理,活动内容要积极向上。学生会决定重要事项或开展重大活动,须事先向学校团委报告。

建立学生会工作人员退出机制,对于无法正常完成学业的、考核不合格的、违纪违法的以及其他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学生会工作人员,要迅速调查核实,按规定和程序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第二十八条述职评议制度: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学生工作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评议会,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评议会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对其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

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应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与其岗位简单直接挂钩。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解释权归属山东师范大学学生会所有。

第三十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政治面貌 院系 年级 学习成绩排名* 是否存在不及格情况
1 刘富伟 共青团员 文学院 2019级 7/54
2 韩 爽 中共预备党员 国际教育学院 2019级 16/78
3 陈嘉馨 共青团员 国际教育学院 2020级 23/119
4 刘家铭 共青团员 文学院 2020级 9/50
5 于 锐 共青团员 教育学部 2020级 13/50
6 李文杰 共青团员 文学院 2020级 1/20
7 侯佳琳 共青团员 教育学部 2019级 2/38
8 刘紫岩 共青团员 国际教育学院 2020级 10/119
9 邹雨言 共青团员 文学院 2020级 1/30
10 曲 超 共青团员 教育学部 2019级 6/28
11 朱子乐 共青团员 教育学部 2020级 2/27
12 张阳杨 共青团员 化学化工与材料科学学院 2020级 51/247
13 薛沛瑞 共青团员 教育学部 2019级 1/37
14 商芳娜 共青团员 教育学部 2019级 8/37
15 王柳仪 共青团员 教育学部 2020级 1/53
16 王维佳 共青团员 生命科学学院生物科学 2020级 3/20
17 张瀚予 共青团员 音乐学院 2020级 2/19
18 安 轩 共青团员 文学院 2019级 7/30
19 朱宸蕊 共青团员 教育学部 2020级 5/30
20 孙瑞阳 共青团员 教育学部 2020级 1/80
21 薛 冰 共青团员 文学院 2020级 10/80
22 郭 岩 共青团员 化学化工与材料科学学院 2020级 67/247
23 卢立萍 共青团员 文学院 2020级 16/56
24 马英杰 共青团员 体育学院 2019级 8/27
25 刘延祺 中共预备党员 商学院 2019级 22/88
26 刘佳芃 共青团员 公共管理学院 2019级 3/41
27 陈芸蕾 共青团员 法学院 2019级 1/51
28 郭怀韬 共青团员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0级 21/223
29 马一鸣 共青团员 商学院 2020级 2/91
30 郭美贞 共青团员 公共管理学院 2020级 6/29
31 衣奎姿 共青团员 外国语学院(原历史文化学院) 2020级 28/270
32 张梦萱 共青团员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0级 7/40
33 来廷玮 共青团员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0级 12/50
34 王才杰 共青团员 体育学院 2020级 7/56
35 苏兆卓 共青团员 体育学院 2020级 5/56
36 商文韬 共青团员 法学院 2020级 30/146
37 孟洪平 共青团员 法学院 2020级 28/314
38 孙闻慧 共青团员 新闻与传媒学院 2020级 22/100
39 李晓旭 共青团员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级 11/29
40 陈涟漪 共青团员 新闻与传媒学院 2020级 2/59
41 刘欣玥 共青团员 新闻与传媒学院 2019级 9/40
42 李艺涵 中共预备党员 外国语学院 2019级 1/29
43 王宇昂 共青团员 体育学院 2020级 4/56
44 吴瑞超 共青团员 经济学院 2020级 24/118
45 曹晓熙 共青团员 外国语学院 2020级 21/120
46 滕令楷 共青团员 体育学院 2020级 14/56
47 董宸宸 中共预备党员 外国语学院 2019级 2/36
48 钟雨杉 共青团员 法学院 2020级 31/148
49 李航帅 共青团员 地理与环境学院 2020级 17/313
50 张桐菲 共青团员 地理与环境学院 2020级 57/313
51 张林晖 共青团员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级 4/49
52 王文清 共青团员 新闻与传媒学院 2019级 7/40
53 程国鑫 共青团员 经济学院 2020级 11/118
54 杨轩亚东 共青团员 经济学院 2020级 35/118
55 刁昱喆 共青团员 音乐学院 2020级 8/199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由学院(部)团组织推荐,经院(部)党组织同意,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

六、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2021年11月14日

地点山东师范大学文昌楼105报告厅

代表数量本科生274人;研究生86人

主要议程一、审议和通过《山东师范大学学生会工作报告》;

二、选举山东师范大学第十四届学生会委员会;

三、选举山东师范大学第十四届学生会主席团。

宣传报道链接微信推送https://mp.weixin.qq.com/s/TLwnSaxNY_QiPn6clFlqUw

学校官网学校召开第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和第十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师大新闻网 (sd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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