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山东师范大学学生会改革情况
发布时间:2021-11-21 来源: 浏览次数:

七、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院(部)学生会或研究生会组织选举产生。各院(部)代表名额原则上依照各院(部)学生会组织所联系学生人数按比例分配,代表名额不足3人的以3人计。

八、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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